关于做好沈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07-01 13:44|点击:3196 |来源:未知
全体2022届毕业生:
为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沈阳市困难家庭普通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号,沈阳市将向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2022届有求职创业意愿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烈士子女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补贴标准
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人1000元。
申请要件
(一)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各类困难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困难证明。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区县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附件1)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家庭主要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特困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市级以上残联部门颁发的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烈士子女需提供户口所在区县或定期领取抚恤金的所在区县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出示的证明;
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年度内的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每名申报学生提交一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见附件2)
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通知的落实和部署。利用多种渠道将通知发布给学生,保证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
2、8月25日下班前,各学院按照申请要件要求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同时报送《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沈阳市大中专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个人账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
3、报送材料规范、准确,相关模板到附件内下载,并按要求用印盖章。
4、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附件:1.贫困证明
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
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4.沈阳市大中专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个人账号汇总表
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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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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